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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是指什么人员(法定代理人,你合格了吗?)

100人浏览   2024-11-01 08:06:15

说到法定代理人,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监护人这个词,而且感觉监护人离我们很近,但法定代理人有点陌生吧。监护人不是法定代理人吗?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还是有什么区别的呢?今天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法定代理人方面的内容。

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的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并代其进行诉讼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由此可知,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定代理人范围里面包含了监护人,能做法定代理人的除了监护人还有其他人或是单位等。

注意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都需要有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法定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委托关系。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受被代理人意志的约束,在行使代理权限时无须经过被代理人同意。

既然不是本人犯事,那么为什么要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呢?这是因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职责是依法保护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利;同时,法定代理人负有监督被代理人行为的责任。所以法定代理人的责任不轻,请平时尽职尽责做好本份工作,争取不要有刑事案件的发生。

有责任也就有权利,法定代理人享有广泛地与被代理人相同的诉讼权利。需要注意的,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作陈述,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承担与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义务,如羁押等。同时,除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外,其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还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被告人、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但无权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无权独立地提起上诉。

总之,不管是因为什么身份和原因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都需要我们注意行使合法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好是且行且珍惜,平时做好犯罪预防工作,以避免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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